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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诚布公地跟小松鼠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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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3: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论坛混,就要有挨板砖的心理素质
2,这些帖子既然发了,不必要删除,以后你还可以发,但最好根据水区斑竹的要求,集中在一两个帖子里。有兴趣的自然会去看,没兴趣的也不会嫌弃你刷屏
3,你的这个ID,远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声名狼藉,很多人不认可你的观点,但都认可你的好心,你的善良。比方我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但我觉得至少我能够接纳你,而且也很开心和你瞎扯争论,即便咱俩的看法有本质的不同
无论你以后说还是不说这些,我都喜欢和一个善良的小松鼠继续扯淡

[ 本帖最后由 猴哥 于 2010-7-10 13: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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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3: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天天发无聊的帖子,怎么没有人说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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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4: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连XX功都能扯淡半小时以上。
看看这辈子能有多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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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4: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重点在于:  猴哥说他能接纳你@:onioncn_56)

猴哥想表达的是这个,哈哈

我记得国外有一句话,我坚决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大意如此)。
说别人的话,让自己郁闷去吧...

平生多磨砺,仗剑自横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名。
      --------想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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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4: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小松鼠哪些帖子蛮好啊,可以开一个养生板块了。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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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4: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不是国外啲,是网络的
原帖由 xiaoyaoju 于 2010-7-10 14:11 发表
我记得国外有一句话,我坚决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大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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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5: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猴哥说得很好。
好心和善意需要适当的点拨和鼓励。
轻风吹翠帘,鸢声动玉人,剪烛怀远客,掠发照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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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地!斯拉斯拉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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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5: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猴哥也开始执迷不悟了这也要出来声明下……
whose more the fool,the fool or the fool who follows?

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 (《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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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6: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引进的一句话,关于言论自由的一个名言吧

Google一下

English: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
Chinese: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法国人)
说别人的话,让自己郁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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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6: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议论

English: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
Chinese: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
论坛上许多人常把伏尔泰的那句话挂在嘴边:“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法)”。

这句话作为一个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的思考,伏尔泰的思想无疑是超越时代的,我承认它的价值观意义。他这句话为民主在理论上划定一个界限,启发人们更深入地思考民主的价值。它为我们描述了理想中的民主社会公民实现自己话语权的自然状态。但是,如果我们真要想达到这样一种状态,我们仍要辩析一下这句话在不同语境下的具体运用。也就是说,要避免不讲具体条件的滥用,出现始料不及的负面效果。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句话中的“我”指的是谁?是不是一般意义上你我他这样的普通民众。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交往,谁也无权剥夺对方说话的权利。世相百态,每个人都有自身的观察角度,从普遍的生活经历出发,大概谁也不会也不能够让不同于自己观点的人闭嘴,有哪个人能让周围的人在所有问题都和他保持一样的看法?当然也有一言不合打起来的,如果打得头破血流自然有法律伺候,但一方仍然不能让另一方闭嘴。显然,这句话里的“我”不是指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别人说话的权利用不着我们来捍卫。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是管不了的。所以,这里的“我”显然有另外的指向。

其次,谁有“誓死捍卫”的资格和条件?既然普通民众的民事权利是对等的,谁也不比谁多出一分,所谓“捍卫别人的权利”自然就是一句不切实际也不合逻辑的空话——你并没有这一份多出来的权利。那么,是不是就没有任何人有这种权利呢?我们几乎不假思索地就可以得出结论:当然是有的,这就是权力——制定这种权利的人的权力。这才是伏尔泰那句话里“我”的真正指向。当然,这是指现实语境里的指向。

所以,能够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利的人,是指那些掌握着国家公器的人,具体而言,是由这些人组成的政府议会法院等公权力。只有他们才能剥夺或捍卫别人的权利——包括自由说话的权利。因为我们知道,所谓言论自由,并不是指我们寻常百姓的街头巷议,饭桌上的闲言碎语。如果仅是以这个标准来衡量,那我们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是言论非常自由的国家了,私下里有谁不可以就自己的不满发发牢骚呢?过去皇权专制下的升斗小民背地里还可以骂骂皇上哩!言论自由是指公众不仅仅能够在私人空间里窃窃私语,更可以在各种共公场合包括以新闻、出版、集会等形式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们所说的言论自由本质上是指一种必要的政治权利。这种政治权利不是普通民众之间可以相互捍卫的,能够捍卫它的只有公权力。只有公权力才能切实推行或限制禁止这种权利。

故此,论坛上不同观点的死掐,不适用伏尔泰这句话。无论别人的观点跟你有多么不同,也无论人家的态度有多么恶劣,不需要你自作多情地去“誓死捍卫”,他本来就在那里说话。你禁止不了他,所以也捍卫不了他。倒是政府一纸禁令,能让你们双方都不能说话。

因此,如果放在当前特定语境下来考察,伏尔泰这句话就是一句无法操作兑现的空话,而变成对某种结果的描述。它不是用来涵盖包括所有社会形态下的生活方式,对于专制体制下的民众它是失效的。即便说这句话的伏尔泰本人,生前不但因自由说话入狱,书稿受到检查并当众焚烧,死后差点连尸体都无法安葬。他不但没能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利,最终也没能捍卫自己。前面提到,言论自由显然是一种政治权利。如果这句话里的“我”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每一个具体的人,那么试问,在专制制度下,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以谁的身份?如果是站在当权者那边对民众这样说话,那实际上这个专制制度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专制政权会去誓死捍卫它的反对者自由言说的政治权利。也就是说,你所处的环境已经不是一个专制社会;如果你是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上说这句话,那么有两种情况:

一、假设你是在对跟你一样的普通民众这样说话,那我要问问,你手中有什么权力来保障其他民众自由说话的权利?你有这个资格吗?

二、假设你是在对当权者说这句话,那实际上就是对专制统治的授权和确认。而在民主制度下,由于民主制度已经保证了每个人自由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已经变得多余,毫无现实意义了。

所以说,在当前语境下,伏尔泰这句话是非常吊诡的,大家在用滥了这句话的时候是不是仔细思考过?我们应该明确一点,以我们面临的现实状况,这句话只能我们在追求民主过程中要求权力拥有者必须承担的义务,而不是越俎代疱,轻率地向和你一样受到言论打压的人群承诺你所无法给予的政治权利。
说别人的话,让自己郁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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