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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20: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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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不错啊, 偶对美国法律有兴趣, 下来看看!
郎咸平教授说过,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就是让最普通的人来审判,太精英的人没资格当陪审员的.这些人也不是拍脑袋决定,人家都看了证据,看了辨论,听了法条啊.
我觉得陪审团制度挺适合美国的,相对公平的社会环境才能产生相对公平的制度,公平的制度又能促进社会的公平.
也只有这样的制度,91年能判那几个洛杉矶警察无罪,后来引发了举世震惊的大暴乱..现在大家都相信他们的判决是公正了..
也只有这样的制度,能判辛普森杀人罪不成立,虽然大家都怀疑甚至相信他杀了人..这就是所谓"公正的代价"吧..
[ 本帖最后由 runinwind 于 2006-7-7 20:5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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