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78|回复: 38

海浩LM持证上岗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2254

主题

30万

回帖

26万

积分

荣誉版主

积分
268062
发表于 2007-7-22 1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

为了规范海浩社区..提高全体LM的业务水平及素质...创建河蟹社区环境..特办法此规定....

海浩论坛管理委员会令 第69号

海浩LM持证上岗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正确的SLM大方向,进一步提高海浩LM和NLM(以下统称LM)的业务素质,规范对LM的岗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批准成立的海浩各级国有、集体、民营性质的LM组织及个人。
    第三条 凡在海浩论坛从事各项SLM活动的LM都必须持有海浩管理委员会签发的LM上岗证,上岗证由海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管会”)统一印制。
    第四条 海管会主管全论坛LM的持证上岗工作,指导全部LM的资格考试工作,对LM实施监督检查及评估,负责制定LM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五条 各级LM组织由各组织领导人负责资格审查、颁证和考核换证。个人性质的LM由本人自行向海管会提交相关审验资料。
    第二章 资格的取得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 遵守LM职业规范基本条例,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熟悉海管会颁发的各项SLM规定,并能用以指导业务实践。
    (三) 熟悉并掌握LM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SLM业务能力。
    (四) 外形良好,具备较强的调戏、勾引、跑题能力。
    (五) 在论坛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还须具备较强的形体语言表达能力。
    (六) 具有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历或同等学历。
    第七条 资格取得程序:
    (一)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本人SLM业务工作报告。
    2、 以往SLM的业绩。
    3、 学历证书。
    4、 猥亵照片3张。
    (二) 各级LM组织负责人根据本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海管会组织的统一考试。
    (四) 合格者,由海管会统一颁发LM上岗证。
    第八条 LM资格考试由经海管会授权的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定期举行一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九条 各级LM组织应加强对LM的选拔和培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取得《海浩论坛LM上岗证》后,应按要求积极参加岗位培训。
    第十条 《海浩论坛LM上岗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期满前十五天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合法换证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换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三个月来SLM业务工作报告(不少于300字)。
    (二) 业务主管单位对申请人三个月业务工作的考评鉴定。
    (三)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 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逾期未办理核发换证手续的,不得继续从事LM工作。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由发证机关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
    (一) 有违反论坛有关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
    (二) SLM过程中有较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 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消其资格,收回《海浩论坛LM上岗证》:
    (一) 受到发证机关两次以上批评或警告的。
    (二) SLM过程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 触犯论坛规定被ban ID者。
    第十五条 证书遗失者应在三十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六条 自2007年8月1日起,论坛将对无证LM严厉打击,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交由不状及TL大婶SM。第三次直接送国足踢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驻其它论坛的外派LM、驻国外办事处LM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级LM组织应加强对所管理的LM人员的颁证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格按规定办事,防止不正之风。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PG决定了脑袋...

29

主题

714

回帖

999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999
发表于 2007-7-22 11: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沙发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6

主题

6658

回帖

9122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9122
发表于 2007-7-22 11: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 好正规的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7

主题

2万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36136
发表于 2007-7-22 11: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MM交给俺,其他/它交给不状
境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主题

3031

回帖

2489

积分

论坛元老

传说中的LM医生

积分
2489
发表于 2007-7-22 11: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版猪先上PP.  ;$  带头啊
每个男孩都曾是地狱的恶魔,当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时,便会动心--
于是变成凡人.所以女孩一定不要辜负男孩,不然男孩又要回到那可怕的地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490

回帖

671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671
发表于 2007-7-22 12: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规亚,象合同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发表于 2007-7-22 12: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文号是69?怎么没通过我签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54

主题

30万

回帖

26万

积分

荣誉版主

积分
268062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12: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海浩管理委员会 于 2007-7-22 12:09 发表
为啥文号是69?怎么没通过我签发啊?



真有配合的啊.....这事妇联全面管理....
PG决定了脑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54

主题

30万

回帖

26万

积分

荣誉版主

积分
268062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12: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爱了 于 2007-7-22 11:58 发表
首先```要版猪先上PP.  ;$  带头啊



我是办证的...不参与取证....
PG决定了脑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54

主题

30万

回帖

26万

积分

荣誉版主

积分
268062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12: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kelook 于 2007-7-22 11:24 发表
嗯,MM交给俺,其他/它交给不状



原则上同意....转发个党政工部门执行.......
PG决定了脑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海浩社区

GMT+8, 2025-9-24 06:53 , Processed in 0.09896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